女子穿高跟鞋在健身房跑步机上摔倒致十级伤残向健身房素赔17万元

女子穿高跟鞋在健身房跑步机上摔倒致十级伤残向健身房素赔17万元


  近日,一起案件引发关注。一名女子在健身房锻炼时,穿着高跟鞋在跑步机上摔倒,经鉴定致十级伤残。事后,女子索赔 17 万元。然而,法院最终判决她自担 80%的责任,健身房承担 20%。

  从事实细节来看,女子在健身房这一特定运动场所,本应深知穿着高跟鞋在跑步机上跑步存在极大安全隐患,但她依旧选择这样做,自身存在明显过错。同时,健身房作为提供健身服务的场所,虽未强制干预女子穿着,但也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。

  此判决一出,网友们议论纷纷。高赞评论有“自己作死还要别人买单?法院判得好!”“健身房确实也有疏忽,20%责任不多不少。”“穿高跟鞋还上跑步机,这不是拿自己安全开玩笑嘛!”网友们大多认可法院判决中对女子自身责任的判定。

  从法律知识角度分析,根据《民法典》中关于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规定,健身房对在其场所内活动的人员负有一定安全保障责任。但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对自身安全负有首要注意义务。她穿着不合适的鞋子进入健身区域并在跑步机上运动,这种行为大大增加了受伤风险。

  这一案件给我们带来深刻思考。每个人都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同时,公共场所管理方也不能心存侥幸,要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。此次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,提醒大家在享受公共场所服务时,要遵守规则、自我约束,而商家则要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,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2025-06-02 03:34